厦建协〔2023〕8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章程》第十一条规定,缴交会费是每个会员单位应履行的义务。2023年度会费收取标准按2020年11月26日第六届第一次会员大会投票表决通过的《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会费收取管理办法》执行,请各会员单位于2023年7月4日至8月31日缴交2023年度会费。
会费金额不清楚可联系咨询:财务部电话:8068730,办公室电话:8068729。
附件:《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会费收取管理办法》
厦建协〔2023〕8号关于缴交2023年度会费的通知.pdf
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