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建协〔2017〕2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建筑业10项新技术应用和绿色施工等省级示范工程及省级工法推荐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厦建总〔2017〕82号)和《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关于成立“省级示范项目”指导推荐工作组的通知》(厦建协[2017]15号)的要求,我会负责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和“建筑业10项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推荐申报及跟踪对接等具体工作,现将推荐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申报时间
2017年10月10日-2017年10月25日。
二、 推荐申报地点
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办公室(思明区七星西路166号9楼)。
三、 推荐申报对象
申报绿色(应用)示范工程的单位应为具独立法人资格建筑施工企业,企业在工程基础施工完成前提出立项申报。
四、 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根据闽建协〔2017〕8号《关于开展2017年度福建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和“建筑业10项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工作的通知》执行。
请各申报单位于10月25日之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协会办公室。联系人:程斌、肖珠珍;电话:8068729。
附件1: 闽建协〔2017〕8号《关于开展2017年度福建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和“建筑业10项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工作的通知》
闽建协〔2017〕8号《关于开展2017年度福建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和“建筑业10项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工作的通知》1.pdf
闽建协〔2017〕8号《关于开展2017年度福建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和“建筑业10项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工作的通知》2.pdf
闽建协〔2017〕8号《关于开展2017年度福建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和“建筑业10项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工作的通知》3.pdf
闽建协〔2017〕8号《关于开展2017年度福建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和“建筑业10项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工作的通知》4.pdf
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
2017年9月29日
抄送:市建设局 (存档2份)
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