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建协函2020005
各会员单位:
现将福建省建筑业协会《关于协助组织推荐中国建筑业协会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专家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的通知》(闽建协函〔2020〕3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会员单位进行申报,具体申报有关事项详见附件。
各会员单位如有推荐,在上报中国建筑业协会或福建省建筑行业协会同时把电子版表格发送至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邮箱xmjx@xmjx.org。
附件:关于协助组织推荐中国建筑业协会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专家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的通知
附件:关于协助组织推荐中国建筑业协会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专家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的通知.doc
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