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建协〔2020〕25号
各会员单位:
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第五届第八次理事会于2020年6月19-30日以通讯形式召开,第五届理事会理事203名,在会议规定的时间内,共144名理事进行审议投票表决(其中同意141票,废票3票,表决人数和表决票数均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符合表决程序),通过了《第六届理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第六届理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1、厦建协(2020)25号 关于印发《第六届理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
2020年7月2日
附件:
第六届理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于2015年8月换届成立,2019年9月届满,经市民政局批准,任期延至2020年8月。第六届理事会是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后首次自主进行换届工作,协会负责人的选举产生是换届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证换届工作符合上级有关协会脱钩后的要求,根据厦门市民政局《关于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试行)》(厦民【2016】232号)等相关文件和《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章程》,协会第六届理事会换届筹备工作小组拟定了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坚持党对协会工作的领导,按照党中央对协会提出的“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总体要求,严把政治关,自觉接受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贯彻落实各项换届选举工作规定。
二、调整规范监事会届次名称
按照社会组织管理有关规定和2019年修改后的《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章程》,第五届理事会设立了监事会,并于2019年9月在第五届第三次会员大会选举成立第一届监事会。为维持与理事会届次名称的统一,新换届选举产生的监事会拟冠名为第六届监事会。
三、第六届理事会的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常务副会长候选单位(候选人)条件
(一)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单位(理事)、常务理事单位(常务理事)的候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遵守《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章程》,热心协会工作,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履行相应职责和义务;
3.遵守《厦门市建筑行业公约》《厦门市建筑行业企业自律行规》;
4.诚信经营,在社会上和本行业内具有良好的声誉,有一定的影响力和一定代表性;
5.热心公益事业,勇于社会责任担当;
6.个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原则上担任所在单位的领导职务。
(二)第六届理事会副会长单位(副会长)、常务副会长单位(常务副会长)的候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遵守《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章程》,热心协会工作,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履行相应职责和义务;
3.遵守《厦门市建筑行业公约》《厦门市建筑行业企业自律行规》;
4.诚信经营,在社会上和本行业内具有良好的声誉,有较强的影响力和代表性;
5.热心公益事业,勇于社会责任担当;
6.政治素质好,清正廉洁,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7.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8.个人未受过刑事处罚的,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9.担任所在单位的主要领导。
四、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常务副会长、会长,监事、监事长,秘书长的数量、构成及产生方法
(一)数量及构成
理事人数不超过会员数的三分之一,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领导班子(会长、监事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人数不超过常务理事人数的二分之一。截止2020年5月,协会共有会员单位748家,应选理事人数不超过249名,且为单数;应选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83名,且为单数;领导班子人数不超过41名(会长1名、监事长1名、常务副会长12名、副会长26名、秘书长1名)。
(二)产生方法
1.理事的产生:由会员单位自愿申请,从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网站(www.xmjx.org)上下载《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登记表》,填写后加盖公章报送协会秘书处,秘书处初审后报第六届理事会换届筹备工作小组复审,会长会议研究确定为初步候选人,理事会表决确定为正式的候选人后,提交第六届第一次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2.常务理事的产生:由会员单位自愿在《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登记表》(附表)中“是否担任常务理事”栏勾选,协会秘书处初审后报第六届理事会换届筹备工作小组复审,会长会议研究确定为初步候选人,理事会表决确定为正式候选人,提交第六届第一次理事会选举产生。
3.副会长、常务副会长的产生:由第六届理事会换届筹备工作小组在常务理事候选人名单中,按条件符合、结构合理、分布有序、有利工作的要求,研究提出候选人提名名单;会长会议讨论并票决,确定为候选人初步名单;提交理事会审议,投票推荐为候选人正式名单;最后提交第六届第一次理事会,等额投票选举产生。
4.会长的产生:按理事会审议通过的《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会长遴选办法》,与换届选举工作同步实施。
5.监事和监事长的产生:由第六届理事会换届筹备工作小组按《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章程》第三十三条和第三十五条的条件和要求,提出监事和监事长候选人建议名单;会长会议讨论并票决,确定监事候选人正式名单;提交第六届第一次会员大会,等额选举产生监事。第六届第一次监事会选举产生监事长。
6.秘书长的产生:第六届理事会换届筹备工作小组商副会长单位,选派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在本企业工作十年以上,熟悉建筑行业情况,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综合能力和一定的文字水平,为人正派,办事公道,清正廉洁的同志;经第六届理事会换届筹备工作小组和会长会议研究确定,提交理事会审议确定为聘任人选;最后提交第六届第一次理事会投票决定聘任。
五、换届选举工作原则与方法
换届选举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四公开:文件公开,事项公开,流程公开,进展公开,通过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网站(www.xmjx.org)公示公布。
协会负责人采用自荐与推荐相结合方式,差额推荐,等额投票选举的方法,理事、监事、常务理事采取等额选举举手表决方法。
六、换届选举工作完成时间
经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同意,于2020年第四季度完成换届选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