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协〔2020〕33号
各会员企业:
为增强质量意识,争创优质工程,推动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根据《"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附件1),现将2020年度"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的工程应符合《"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以下简称“评审办法”)要求,且于2019年9月30日前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投入使用。
(二)原则上获得省优质工程奖的项目,方可申报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
(三)申报工作采取书面申报的方式,申报表(附件2)一式两份,其中一份须与申报材料(见《评审办法》第十五条)统一装订,并置于最前,经胶装后寄送至协会。
(四)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
二、其他事项
根据《评审办法》要求,协会将组织专家于10月下旬或11月上旬对所申报工程项目进行现场复查。协会将根据工程复查情况,按照"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的名额分配数量,遵循优中选优的原则,择优进行推荐。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裕生
电话:0591-87732869 18659113113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环南八村6幢
福建省建筑业协会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