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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4

闽建协〔2020〕33号

各会员企业:

为增强质量意识,争创优质工程,推动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根据《"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附件1),现将2020年度"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的工程应符合《"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以下简称“评审办法”)要求,且于2019年9月30日前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投入使用。

(二)原则上获得省优质工程奖的项目,方可申报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

(三)申报工作采取书面申报的方式,申报表(附件2)一式两份,其中一份须与申报材料(见《评审办法》第十五条)统一装订,并置于最前,经胶装后寄送至协会。

(四)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

二、其他事项

根据《评审办法》要求,协会将组织专家于10月下旬或11月上旬对所申报工程项目进行现场复查。协会将根据工程复查情况,按照"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的名额分配数量,遵循优中选优的原则,择优进行推荐。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裕生

电话:0591-87732869  18659113113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环南八村6幢


附件1.“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docx

附件2.“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申报表.docx


福建省建筑业协会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