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建协〔2018〕2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建筑业10项新技术应用和绿色施工等省级示范工程及省级工法推荐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厦建总〔2017〕82号)和《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关于成立“省级示范项目”指导推荐工作组的通知》(厦建协[2017]15号)的要求,我会负责省级工法的推荐申报及跟踪对接等具体工作,现将2018年度第二批省级工法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时间
由9月17-21日推迟至10月22-26日
二、推荐申报地点
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办公室(思明区七星西路166号9楼)。
三、推荐申报对象
申报工法的单位应为具独立法人资格建筑施工企业。
四、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根据《关于2018年度福建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建协〔2018〕6号)要求外,还须按照闽建办科〔2018〕21号通知要求,进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上办事-项目管理平台-福建省建设科技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系统网址:http://www.fjjs.gov.cn:107/kjxm)进行网上申报。
请各申报单位于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协会办公室。联系人:程斌、肖珠珍;电话:8068729。
厦建协〔2018〕23号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关于2018年度第二批福建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pdf
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
2018年10月19日
抄送:市建设局 (存档2份)
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