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建协秘〔2021〕10号
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厦门经济特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条例》,进一步构建建筑行业和谐关系,创新建筑行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搭建会员单位法律服务工作新平台,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减少会员单位诉讼成本。协会拟向思明区司法局申请成立“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调解专家库”。现将申报调解专家库专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解专家库专家的职责
热心为会员单位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帮助、争议调解、法律知识交流传播等相关服务工作,帮助会员单位维护合法权益,提高风险预防及争议解决能力,促进建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二、专家库专家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品行端正、廉洁自律,乐于奉献、诚实守信,学术严谨;
2.从事法律、施工管理相关工作10年及以上,熟悉国家工程建设有关法规、政策,同时具有丰富的法律咨询和调解实践经验;
3.为人公正,热心调解工作;年龄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行为记录;
4.法律、财税、施工管理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专家库专家的申报要求
1.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调解专家申请表一份(见附件),并提供可编辑电子版(邮箱:132960@qq.com);
2.申请人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学历证书需注明“核对与原件相符”;
3.申报材料于2021年5月20日前报送到协会办公室,地址:思明区七星西路166号九楼;
4.联系人:刘丽娟、肖珠珍,联系电话:0592-8068209。
五、其他事项
1.专家库专家所在工作单位必须为协会会员单位;
2.协会根据申报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审核筛选,符合要求的专家名单将在协会网站发文公布。
附件: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调解专家申请表
厦建协秘〔2021〕10号 关于申报调解专家库专家的通知(2).docx
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