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申报单位:
根据《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申报2023年度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奖励的通知》《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申报2023年度促进建筑业企业跨越发展奖励的通知》,我局已完成2023年度促进建筑业发展有关奖励申报、审核工作,经评审,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2023年度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情况(详见附件1);
2023年度促进建筑业企业跨越发展奖励情况(详见附件2)。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自2024年7月23日至29日。
三、异议受理
在公示期内,各单位如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材料(可参考附件3进行描述)提交至异议受理部门,材料需陈述具体事实理由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不符合规定的异议,不予受理。公示期结束后,不再接收异议材料。
四、其他
异议受理部门: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建筑业处
地址: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1309室
联系电话:8122663
附件:1.2023年度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情况表
2.2023年度促进建筑业企业跨越发展奖励情况
3.异议模板(供参考)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7月22日
附件2:2023年度促进建筑业企业跨越发展奖励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