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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关于公布第二届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发文时间:[2024-09-30]  浏览次数: 580

    厦建协〔2024〕11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关于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厦建协〔2021〕22号文件精神,经第六届第三次会员大会举手表决,一致通过第二届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名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二届人民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

    委员会由委员9名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员6名,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单位及职务

    任人调委

    职务

    1

    白春杨

    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会长
    鲁班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2

    庄稼汉

    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
    厦门中联永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副主任

    3

    王志阳

    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理事/副会长、法律顾问
    北京京师(厦门)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副主任

    4

    吴丽杰

    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
    厦门仁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5

    王宪章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经营部部长

     

    6

     

    厦门树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7

    连相堂

    厦门市同安区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工程部经理

     

    8

    王俊鹏

    中建四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首席合规官

     

    9

    苏礼墩

    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人

     


    以上委员任职叁年(2024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

    二、人民调解委员会主要职责

    1. 调解协会会员之间、协会会员与其他社会主体、协会会员与自然人等行业、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

    2. 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引导当事人在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并履行和解协议;

    3. 依法宣传建筑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4. 聘任、解聘、管理本调委会调解员;

    5. 认真完成职能部门布置的各项相关工作。

    三、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

    1. 例会制度。建立每季工作例会制度和统计分析机制,及时分析矛盾纠纷的特点,总结调解过程中的经验,研究工作措施和对策;

    2. 培训制度。定期组织人民调解员参加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

    3. 公示制度。设立人员公示牌,调解流程图,调委会工作原则、任务和纪律,纠纷当事人权利义务等“四上墙”制度,提供办事流程和接受社会监督;

    4. 档案管理制度。设立来访登记簿、纠纷受理登记簿,及时记录纠纷处理情况;当月调解案件及时录入福建省司法行政基层管理信息平台;纸质档案、电子档案由专人归档保存;及时向区司法局报送组织队伍建设情况及人民调解典型案例。

    四、调解受理方式

    可通过现场、电话、邮件实名提出诉求,经了解核实后,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开展调解。

    1.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166号九楼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

    2. 联系人:邱雅菲  郭兴;

    3. 联系电话:0592-8068209、8068724;

    4. 邮箱:rmtj@xmjzxh.org.cn

    5.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6月1日至9月30日为15:00-18:00);

    6. 监督电话:0592-8068728

     

     

    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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