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我市城市更新工作,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在城市更新领域的技术支撑、政策咨询、方案评审评估论证等方面作用。经研究,现公开征集城市更新各领域专家,组建厦门市城市更新领域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国范围内从事城市更新政策研究、规划、建设、土地、资金、产业、交通、生态、安全、文旅、社会、经济和法律等领域的专家或专家团队(指由3个及以上专业领域专家组成的协作团体,以下统称“专家”)。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工作责任心强;
2.从事城市更新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法规类、规划设计类、投资金融类、工程建设类、社会人文类、生态环境类、运营管理类、信息技术类等专业类别;
3.身体健康,有充沛精力和充裕时间能够履行专家职责,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各类国家级院士或者学部委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省级以上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和紧缺领域(如历史建筑修复、城市运营策划等)不受年龄限制。
(二)专业条件
专家需至少符合下述专业条件之一:
1.从事城市更新相关工作,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从事城市更新规划、设计、施工、咨询等相关工作10年以上,取得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城乡规划师、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安全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会计师、房地产估价师、资产评估师等),并担任过不少于2个建设项目的相关领域负责人;
3.在科研机构、高校、律师事务所等从事城市更新相关研究工作10年以上,熟悉行业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本专业相关规范,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且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
4.从事园区开发、商业运营等相关工作10年以上,具备市场洞察力与战略规划能力,并担任过不少于2个项目相关领域负责人;
5.熟悉各类政策法规、审批流程,在相关领域工作10年以上,担任副处及以上领导岗位的人员。
三、专家职责
(一)为厦门市城市更新政策法规、发展规划、技术标准等的制定提供咨询服务,参与研究和制订城市更新相关政策;
(二)参与城市更新项目策划方案评审、项目验收等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指导和评估意见;
(三)对城市更新工作中的重大复杂问题进行调研和分析,提出解决方案和建议;
(四)参与城市更新领域的交流、培训、讲座等活动,分享经验和最新研究成果;
(五)参与厦门市城市更新其它相关工作。
四、申报程序
(一)公告
专家入库采用公开征集方式。市住房和建设局通过官网发布公告,列明专家资格要求、专业领域、申请材料等申报事项。
(二)入库申请提交材料
1.《厦门市城市更新领域专家申报表》和《厦门市城市更新领域专家申报汇总表》,需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退休、自由职业等无单位人员,可由 2 名同领域专家出具推荐意见);
2.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3.个人研究或工作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学术论文、科研成果、专利等)。
(三)部门审核
市住房和建设局受理并汇总专家申请材料,根据专家入库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遴选,确认拟入库专家名单。
(四)网上公示
拟入库专家人选通过审核后,在市住房和建设局将在官方网站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审定发布
经公示无异议后列入专家库并公布。
因工作需要,市住房和建设局可以主动邀请符合条件的专家,并经专家本人及所在单位同意(对退休、自由职业等无单位人员,要求同前)后入库。
五、专家库管理
专家库将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和专家情况,定期调整和增补。具体管理按《厦门市城市更新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六、有关事项
(一)申报人认真填写《厦门市城市更新领域专家申报表》(详见附件1),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并将基本信息填报在附件2。于2026年3月15日前将《专家申报表》、《专家申报汇总表》、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扫描件,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jsjczc@xm.gov.cn。
(二)申请人或其所在单位提供虚假资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一律不予入库。
附件:1.厦门市城市更新领域专家申报表
2.厦门市城市更新领域专家申报汇总表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6年2月25日
(联系人:张工,0592-2226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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