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建协字(2016)008号
各有关单位:
我会已于7月12日发文厦建协字(2016)005号,通知相关单位缴交会费,截止7月31日尚有29家会员单位未缴交2014年度、2015年度会费。
根据《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章程》第三章第十二条规定:“会员不履行义务或无故连续两年不缴交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并取消其会员资格。”,对连续两年未缴纳会费的29家企业的会员资格予以取消(名单见附件),其会员证书正、副本同时作废。
特此通知!
附件:取消29家会员资格的企业名单。
2016年8月23日
抄送: 市建设局、市民间组织管理局 共印670份 (存档2份)
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 2016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