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建价〔2017〕16号
各建筑施工企业:
根据《关于切实保障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7〕191号)文件要求,为了贯彻落实2017年2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实现到2020年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目标,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各建筑施工企业应将市管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信息如实填写于建设施工项目台账明细表(附件1),并于2017年8月18日上午下班前将该表格签字盖章后报送市造价站601重点科室,该表格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逾期不报,瞒报、漏报的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记录不良行为记录。
特此通知。
附件1:建设施工项目台账明细表
(市造价站:钟健杰5202862 邮箱423860478@qq.com)
附件1: 附件1:建设施工项目台帐明细表.doc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日
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7年8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