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人社〔2017〕14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年)》(厦委办发[2012]30号)、《厦门市高技能人才集聚暂行办法》(厦委办[2013]10号)和《厦门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厦人社[2016]32号),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批厦门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建设工作,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7月31日
二、申报对象
企业或市级行业协会(其它要求详见《厦门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实施办法》)
三、申报材料
1.企业(或市级行业协会)简介(300字左右);
2.每位技能大师的简介(300字左右);
3.申请报告;
4.《厦门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电子版详见市人社局网站,具体可搜索《厦门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实施办法》附件1);
5.所依托的企业(或市级行业协会)成立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导机构、管理机构的情况以及制定监督和激励机制的情况;
6.带徒协议;
7.每位技能大师及其所带徒弟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有学历证书和职称证书的可同时提供)和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同时应报送材料电子版。
四、申报地址
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大厦11楼1119室
五、联系方式
1.联系人:职业能力建设处 谢静雯
2.联系电话: 5330083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7年6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