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建协字(2016)011号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建筑业企业的发展,认真履行行业协会“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促进和谐”的职能,广聚建设领域专业人才,充分发挥行业高素质专业人才的作用,更好的为会员单位提供服务,我会决定建立“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专家库”。并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接受专家资格报名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实行分类登记注册管理
1、建筑安全(含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评审、企业安全生产评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现场核查、安全管理技术咨询等);
2、培训讲座(含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建设工程领域相关技术、法律法规讲座等);
3、综合类(含财税、经济、法律、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等建设工程领域管理等);
精通上述多个专业的专家可同时登记多个专业。
二、专家的主要职责
接受邀请参与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开展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三、专家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建筑安全专家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廉洁自律,乐于奉献、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
2、从事专业工作10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
3、具有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
5、熟练掌握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程规定;
6、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关心支持协会工作,有适当的时间参与并能够胜任建筑安全专家相关工作。
(二)培训讲座专家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廉洁自律,乐于奉献、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
2、从事专业工作10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
3、具有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
5、熟练掌握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程规定;具有丰富的授课经验和能力;
6、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关心支持协会工作,有适当的时间参与并能够胜任培训讲座专家相关工作。
(三)综合类专家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建筑行业或本专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乐于奉献、作风正派、学术严谨;
3、从事专业工作10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
4、具有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
6、熟练掌握相关财税、经济、法律、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7、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关心支持协会工作,有适当的时间参与并能够胜任专家相关工作。
四、申请专家资格应提交的资料
(一)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专家推荐表一份,并附电子版;
(二)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申请人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的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
五、其他申报事项
申请推荐材料报我会安全检测咨询部,地址: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166号9楼;申报时间:2016年11月10日至2016年12月10日;联系人:李青、林凌,联系电话:8068725。
附件:1、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专家推荐表
2、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专家库管理办法
2016年11月10日
抄送:市建设局 共印670份(存档2份)
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