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建工〔2016〕157号
各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施工、监理、建设单位: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特别是全国“两会”及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我市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工作,我局制定了《厦门市建筑工程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落实工作。
请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于2017年3月6日前将各自开展今冬明春建设系统消防安全工作总结报我局工程建设管理处(传真:0592-2201637,邮箱:xmjsgc@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厦门市建筑工程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厦门市建设局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