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协﹝2018﹞25号
各会员企业,有关单位:
建设工程项目具有投资大、建设周期长等特点,施工合同法律风险防范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为帮助相关单位和从业人员熟练掌握洽谈、签订、履行合同的方法和技巧,有效防范和化解合同纠纷,做好纠纷处理与索赔工作,提高全过程合同管理水平,促进建筑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我会将于5月下旬与厦门市思明区海迈科技培训中心联合举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律风险防范”专题培训班。
本培训班由资深专家、专业律师担任主讲,根据2017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为您详细剖析施工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要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合同签订阶段法律风险与防范
(1)招标程序合法性(招标主体资格审查;招标项目范围审查;招标文件内容审查)。
(2)投标行为合法性(投标主体资格审查;投标文件响应性审查;中标合同内容审查)。
(3)分包合法性(分包人主体资格审查;违法分包行为的认定范围;总承包商的连带责任)。
2、施工阶段法律风险与防范
(1)施工进度控制(开工日期的确定;工期顺延的情形;竣工日期的确定;工期违约责任的判定)。
(2)施工造价控制(工程价款的确定;工程价款变更与调整;工程款支付风险)。
(3)施工质量控制(质量标准的约定;中间验收的风险;工程竣工验收风险)。
3、竣工结算阶段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1)竣工结算不及时(提交竣工结算资料逾期;发包人逾期审核)。
(2)竣工结算依据(行政审计结论的结算效力;阴合同的结算效力)。
(3)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行使优先受偿权的范围;优先受偿权的丧失)。
4、工程保修阶段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1)质量保修期(法定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责任)。
(2)缺陷责任期(质量保证金的提交;质量保证金的返还)。
5、工程纠纷处理阶段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1)诉讼时效(不及时主张工程款的风险;丧失诉讼时效风险与防范)。
(2)诉讼管辖(争议解决方式的选择;管辖法院的选择)。
(3)举证(举证责任的分配;工程造价鉴定的申请;举证期限)。
二、培训对象
有关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行政部、经营部负责人、法律顾问;
项目管理单位从事概预算、工程造价、基建、法律、合同、审计的相关工作人员;
各中、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等。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1、现场报到时间:2018年5月30日下午 3:00-5:30
2、培训时间:2018年5月31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1:00-17:00
3、培训地点:福州梅园快捷酒店
四、主承办方
本次培训由福建省建筑业协会主办,厦门市思明区海迈科技培训中心具体承办。
五、授课老师
【赵军】天津理工大学教授,天津森宇律师事务所律师、天津市建委法律顾问、天津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天津市监理协会专家顾问,主要从事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教学与研究工作。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900元/人,我会会员单位700元/人,含培训资料、讲课费、场租费及30日晚餐、31日中餐等。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缴费方式:报到当日现金缴交,现场领取增值税普通发票。
七、报名方式
1、参会人员可选择扫描下方二维码直接报名,或者填写报名回执表(见附件)及企业开票信息,于5月25前传真或发邮件至协会秘书处。需要住宿的学员请在回执表中一并注明,以便提前预留房间,如遇酒店房源紧张,会务组将优先安排愿意合住的参会代表先行入住。
2、本通知及相关附件可在协会网站(http://www.fjcia.org/)查询下载。
3、需要记录继续教育课时的学员,可携带本人《继续教育证书》,我会予以签章,计入12学时。
报名方式一:请扫描下方二维码直接报名
报名方式二:下载并填写《报名回执表》传真(0591-87732879)或发邮件2787404593@qq.com至省建协秘书处。
八、联系方式
1.福建省建筑业协会
(1)联系人:张 莉 0591-87732796 陈 希 0591-87727503
(2)报名传真:0591-87732879
(3)报名邮箱:2787404593@qq.com
2、厦门市思明区海迈科技培训中心
联系人:柯晨露 0592-5051759,QQ:991432690
福建省建筑业协会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