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建筑〔2019〕8号
各建筑业企业:
自2019年1月份起,我局启用新的建筑业企业报表系统。各有关建筑业企业须在“厦门市建设工程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建筑业报表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报送建筑业产值数据,原“建筑业报表报送系统”(以下简称旧系统)停用,现将建筑业报表报送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登陆方式及账号注册
登陆方式:厦门市建设局网站首页(www.xmjs.gov.cn)→“业务系统”→“厦门市建设工程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企业端)”→“建筑业企业报表”。
账号注册:已有“厦门市建设工程综合业务管理平台”账号的企业可直登陆;没有“厦门市建设工程综合业务管理平台”账号的企业须在平台注册账号,填报并提交企业相关信息,按新系统要求准确及时报送建筑业产值数据。
二、报表报送范围及对象
(一)注册地在本市的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企业。
(二)注册地不在厦门,但在厦门从事建筑活动的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仅报送在厦门地区承接工程完成的产值数据)。
三、报表内容
(一)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
指标统计表月报、生产情况表月报、财务指标表季报、生产情况表年报、财务指标表年报等。
(二)施工劳务企业
主要生产经营情况表季报、主要生产经营情况表年报。
四、报送时间
1.每个月25日至次月2日填报月报;
2.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至次月20日填报季报;
3.每年12月25日至2月28日填报年报。
如遇特殊情况,报表报送时间在系统中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一) 2019年1月份月报填报时间截止日期推迟至2月23日。各有关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报送2019年1月份建筑业报表。
(二)因旧系统数据无法导进新系统,企业在新系统中报送报表时可参考旧系统中的数据。
(三)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应在旧系统中完成2018年生产情况年报表和主要财务指标年报表报送。
(四)各建筑业企业应按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真实、准确的产值数据,同时要严格按照统计法要求向统计部门报送统计报表。
厦门市建设局
2019年2月12日
(联系人:陈学筠 电话:0592-8123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