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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发】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发文时间:[2023-09-08]  浏览次数: 2492

    厦建工〔2023〕70号

    各区建设(与交通)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市建筑废土站,各建设(代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各有关协会: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发〔2023〕73号)、《厦门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厦质强市办〔2023〕7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决定9月份开展“增强质量意识 推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全面加强“质量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组织领导工作。

      组  长:李德才   市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苏青云   市建设局党组成员、总建筑师

      成  员:黄  山   局工程建设管理处处长

      邱永聪   局建材与节能科技处一级调研员

      孙劲峰   局总工程师办公室主任

      黄  勇   局勘察设计处处长

      吴育农   市建筑废土站书记、一级调研员

      蔡森林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站长

      王旭峰   局工程建设管理处副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质量月”活动日常各项工作,挂靠在工程建设管理处,黄山任办公室主任(兼),王旭峰任办公室副主任(兼)。

      二、活动方案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简朴、高效开展活动,把工作落到实处,着力提升工程质量,主要开展以下十个系列活动:

      (一)开展系列学习宣贯活动。加强宣传贯彻《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和《福建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推进有关任务落实。

      (二)开展系列业务学习活动。组织建设(代建)、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人员和监督人员参与到座谈研讨、专家培训、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的质量管理方面的培训交流活动中,聚集工程质量热点问题,宣贯住建部57号令等重要文件,进一步提升我市工程质量和检测管理水平。

      (三)开展“质量月”双随机专项检查活动。持续加强桩基施工、住宅通病防治等热点问题的监督检查,切实强化各方责任主体质量意识,促进各方责任主体主动履职尽责。

      (四)开展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整治活动。为进一步规范检测机构质量检测行为,提升基桩质量水平,将开展基桩检测监督复核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对存在问题突出的检测机构视情况实施差异化监管。

      (五)开展预拌混凝土企业专项检查活动。针对省市重点项目对应预拌混凝土企业,进行针对性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提升混凝土质量管控水平。

      (六)开展工程监理企业专项检查活动。通过专项检查和资质批后动态核查,进一步加强我市工程建设领域监理企业监管,提高工程监理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工程监理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七)开展履行首要责任专项检查活动。进一步督促建设(代建)单位严格落实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强化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管控,确保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全面提升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八)开展建筑施工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检查督促各方责任主体专项方案落实到位、管理制度落实到位、防护措施落实到位、人员履职到位,重点抓好起重机械、高处作业、有限空间、分包管理和消防安全等方面的隐患治理。

      (九)开展评选优质工程培训活动。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组织,鼓励企业积极创优,引导企业通过创优活动,转变工程质量管理观念,提升工程质量水平,打造厦门质量品牌。

      (十)开展系列观摩活动。举办智能建造项目观摩活动、防空鼓、防渗漏专项观摩会等活动,由各区建设(与交通)局、市质安站各自组织实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提升实效。各部门、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质量月”活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活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以“质量月”为契机,深化“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推动促进质量发展的各项措施加快落地成效。各区建设(与交通)局、市质安站要认真贯彻落实质量提升行动推动质量强市建设工作要点,及时研判质量形势;要紧盯社情舆论,特别是围绕当前工程质量的热点、难点、痛点,广泛动员,开展攻关,重点在提升质量、创建优质精品工程上取得新突破,切实提升“质量月”活动实效。

      (二)加强宣传力度,着力营造浓厚氛围。各部门、各相关单位要紧紧围绕“增强质量意识 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活动主题,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厦门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贺信重要精神,借助“质量月”这项群众性质量活动,在全社会着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氛围,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大力提升质量总体水平。

      (三)加强行业交流,提升全员质量素养。要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和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广泛动员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积极参与,突出活动实效,开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活动,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质量管理,充分展示各自在质量提升、品牌创建、技术创新、效益提高等方面的方法和绩效,分享和推广一批质量创新成果,引导全市建筑行业提高发展水平,提升核心竞争力。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组织开展2023年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交流会,通过评价专家组评价,促进各单位交流和互相启发,调动全体人员参与质量管理、质量改进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员工素质,促进工程质量稳步提升。

      (四)加强总结提升,推动长效机制建立。活动结束后,各区建设(与交通)局、市质安站要及时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挖掘活动中的特色亮点,建立质量工作的长效机制,着力巩固“质量月”活动取得的成果。要及时报送活动进展情况、取得的实效、存在的问题和相关建议,于2023年9月25日下午下班前将活动总结、有关视频及图片(4张以上特色高清图片并配文字说明)报工程建设管理处邮箱(jsjgcc@xm.gov.cn)。

      附件:2023年全市“质量月”活动口号

      厦门市建设局

      2023年9月7日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2270287)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3年全市“质量月”活动口号

      主题:

      增强质量意识 推进高质量发展

      口号:

      1.大力增强质量意识 加快建设质量强市

      2.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 大力推进质量强市建设

      3.提升质量竞争力 共筑质量强国梦

      4.加强全面质量管理 促进质量变革创新

      5.建设质量强市 共享美好生活

      6.打造民族质量品牌 树立大国质量形象

      7.人人创造质量 人人享受质量

      8.质的有效提升 量的合理增长

      9.弘扬工匠精神 推动品质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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