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建协〔2017〕1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建筑业10项新技术应用和绿色施工等省级示范工程及省级工法推荐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厦建总〔2017〕82号)和《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关于成立“省级示范项目”指导推荐工作组的通知》(厦建协[2017]15号)的要求,我会负责省级工法的推荐申报及跟踪对接等具体工作,现将省级工法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申报时间
2017年9月11日-2017年9月19日。
二、 推荐申报地点
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办公室(思明区七星西路166号9楼)。
三、 推荐申报对象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
四、 推荐申报资料
申报省级工法应提供下列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资料,其中纸质材料4份(加盖公章的正本原件1份,副本3份):
(一)《福建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申报表》(详见附件);
(二)工法文本;
(三)企业级工法审定公布文件资料;
(四)工程应用证明、经济效益证明以及关键技术的有关资料(评估意见或专利证书或科技成果等);
(五)关键技术及专利权属无争议、无纠纷声明书;
(六)反映实际施工中工法操作要点的相关图片(彩色照片)。
请各申报单位于9月19日之前将申报材料(一份正本、三份副本、电子版)提交至协会办公室。联系人:程斌、肖珠珍;电话:8068729。
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
2017年9月13日
抄送:市建设局 共印670份(存档2份)
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