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建协〔2017〕15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国务院 “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精神,参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建筑业10项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的通知》有关做法,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建筑业10项新技术应用和绿色施工等省级示范工程及省级工法推荐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厦建总〔2017〕82号)的相关要求,由我会负责省级建筑业10项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省级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和省级工法等项目(简称“省级示范项目”)的推荐申报及跟踪对接等具体工作。
经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九次会长会议研究决定:协会成立“省级示范项目”指导推荐工作组,负责“省级示范项目”的推荐申报及跟踪对接等具体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邹德松,副组长:王宪章、吴国来、庄稼汉、张萌,成员:林鹏扬、沈夏磊、林朝日、陈有雄、方燎原、陈金德、骆锦聪、白春扬、庄景峰、安万强、林晓、张文元、郑清达、黄英杰、吴丽杰、郭炜锋、程斌。协会办公室承办具体工作。
各“省级示范项目”的推荐申报及跟踪对接等具体工作另行发文通知。
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
2017年9月13日
抄送:市建设局 共印670份(存档2份)
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