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建工〔2018〕39号
各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施工、监理、建设(代建)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及“两高、两部”《通告》精神,根据《关于对全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第一批集中宣传的通知》(厦委政发明电〔2018〕2号)精神,以及市委政法委、市扫黑办相关工作部署,现将建筑工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宣传发动时间
即日起至4月30日。
二、宣传标语口号
扫黑除恶扬正气,群防群治创平安。
朗朗乾坤除黑恶,清风正气迎新春。
积极检举黑恶势力,联手共建平安厦门。
除恶务尽,打造最具安全感城市。
坚决铲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
专群结合扫黑除恶,共建共享平安厦门。
扫黑除恶清隐患,提升群众安全感。
三、有关要求
(一)要求在主干道两侧的建筑工地围挡上必须设置宣传标语,各相关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相关建设(代建)、监理单位要督促各自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做好落实工作。
(二)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要加强宣贯,督促指导所监管的相关工程项目按规定在围挡设置宣传标语,并于4月25日前将第一批集中宣传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我局工程建设管理处,电子邮箱xmjsgc@163.com。
厦门市建设局
2018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