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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加强在建工地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文时间:[2022-03-10]  浏览次数: 1919

厦建工〔2022〕15号

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建筑业亡人事故多发的警示通报》(厦安办〔2022〕26号),近阶段我市连续发生多起高处坠落安全事故,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现就我市在建房建市政工程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压紧压实政治责任

  当前,全国“两会”在北京召开,举世瞩目的冬残奥会也同时在举办,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要深刻认识到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按照3月1日国家、省、市三级安委会全国两会和冬残奥会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的会议要求,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切实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贯彻到一切工作之中,以最高标准、最严措施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

  二、吸取教训,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高处坠落一直是建筑业生产安全事故的重灾区,其中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保障措施落实不到位是发生高处坠落的最主要原因。各参建单位应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在建工地高处作业及临边洞口安全管理。一是关口前移惩防并举。各责任主体应高度重视,紧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深入开展高处坠落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把隐患当做事故处理,确保经费投入到位、安排部署到位、工作管理到位、全面排查到位,切实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取强有力措施遏制高处坠落等安全事故发生。二是加强安全防护行为管理。建筑施工中凡涉及临边与洞口作业、攀登与悬空作业、交叉作业及脚手架、操作平台搭设等危险作业的,应制定针对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的施工方案,并进行专项验收。三是强化现场安全防护。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进行临边作业应采取防坠落措施,安全防护设施应采用定型化、工具化设施,并设置警示标志。高处作业人员应配备相应的高处作业安全防护用具。四是扫清小散监管盲区。市政府办公厅已印发《厦门市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纳管办法》,于去年11月1日开始实施,我局相应制定了《厦门市房建市政类小散工程安全生产信息登记指引(试行)》等6个工作指引。请各区建设局结合本区实际,相应制定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协调指导属地镇(街)做好相关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三、教育培训,加强人员安全管理

  各项目参建单位应切实加强现场人员安全培训教育。一是强化岗前安全交底培训。认真开展项目现场人员岗前安全培训,高处作业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培训,组织观看有关高处坠落事件的教育视频。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二是组织实施安全培训教育。2021年我局针对“五大伤害”制作并公布了《安全生产教育警示片》和宣传手册,以情景再现的方式还原事故经过,剖析事故原因,强调预防措施,请各相关单位积极学习提高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消除隐患,减少事故发生。三是加强现场人员安全管理。严格加强新进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入职人员身体健康,夜间加班作业的,值班管理人员应关注作业人员身体健康及心理精神情况,不宜安排身体条件不佳或年龄偏大的人员从事高处等危险作业活动。

  四、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处突准备

  一要加强险情预警。密切监测预警,加强巡查监控,进一步做好极端天气防范工作,发现重大险情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二要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突的预案准备、队伍准备、物资准备,各类应急救援队伍按要求保持战备状态,加强实战演练和装备配备、力量预置。三要做好值班值守。科学安排“两会”、冬残奥会等重点时段的值班力量,严格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一有突发事件能快速响应、有效应对、妥善处置。

  厦门市建设局

  2022年3月7日

原文链接:http://js.xm.gov.cn/xxgk/zxwj/202203/t20220307_263337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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