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管,落实参建各方以及相关中介机构的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和遏制违法建设行为,市建设局制定了《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的若干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建设局
2016年8月11日
今后我市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管力度更大了!《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正式印发,未来建设工程项目从施工图设计到施工,再到竣工验收及备案都将被“全流程”监管。
※施工图设计阶段:不按“一套图”指导施工将被罚款甚至停工
《意见》的发布,将把违法建设行为遏制在摇篮之中。
根据《意见》,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市建设局将规范设计源头管理,确保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原始材料,并按照项目批准文件、城市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深度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根据国家标准和本市规划国土部门的规定计算建筑面积。反之,若经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成果,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将记录其不良行为并公布。
施工图审查通过后,并不意味这一阶段的监管就结束了。《意见》指出,经审查合格并加盖施工图审查合格章的施工图,是工程施工的唯一合法施工图,将由建设单位提供给审批、监管、设计、监理、施工等各单位使用,这些单位在之后施工阶段使用的图纸必须与之完全一致,保证“一套图”用到底。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使用或提交与该施工图不一致的图纸用于报批或施工,责任主体将面临被罚款、责令整改甚至工程停工的处罚。
※施工阶段:每个在建项目每季度至少一次施工检查
项目在施工阶段的监管措施也在《意见》中被明确。除了继续规范开工手续办理外,未来我市在建项目在接受施工过程监管时,还将接触一种新的监管方式——“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所谓“双随机一公开”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其不良行为将被记录并公布,确保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公正科学的监管。根据初步估计,以一个季度为周期,每循环一周期,每个在建项目至少都会迎来一次施工检查。市建设局提醒,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及时自检,确保用于施工的图纸是审查合格的,否则将对施工单位、经查有责任的监理单位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此外,对于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图进行重大设计变更的,建设单位要报送原施工图审查机构重新审查,涉及规划许可内容变更的,应先通过规划部门审批。
※竣工验收及备案阶段:验收意见模棱两可将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意见》中明确,建设项目同时具备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规划条件核实等验收条件,就要开展多部门联合验收,参与验收的各个部门将在规定时限内出具整改意见。若在验收中发现建设项目相关单位有违法违规现象,进行依法查处后,方可重新办理验收手续。
值得一提的是,竣工验收备案之中,验收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如果出现模棱两可或相互矛盾意见的,建设单位应直接向验收部门提出,由验收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并加以明确,否则,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将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罚】
●若经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成果,将记录其不良行为并公布。
●拿与施工图不一致的图纸用于报批或施工,责任主体将面临被罚款、责令整改甚至工程停工的处罚。
【管】
●我市在建项目将接受“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责任主体不良行为将被记录并公布。
●以一个季度为周期,每个在建项目至少都会迎来一次施工检查。
文件链接:http://www.xmjs.gov.cn/gzdh/zdgc/jsqk/201608/t20160816_148651.htm
(来源:厦门日报 记者 袁舒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