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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24年工程建设科技创新成果评定活动的通知

发文时间:[2024-10-22]  浏览次数: 588

闽建协〔2024〕47号


各会员单位:

为引领企业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调动和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造活力,促进工程建设科技创新优秀成果加快转化运用,推动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我会决定继续开展工程建设科技创新成果评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评定范围包括工程建设领域应用技术成果、微创新技术和高推广价值专利三类成果。

(一)应用技术成果主要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和促进社会公益事业而进行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后续试验和应用推广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新产品及技术标准等,应注重高质量知识产权产出。包括可以独立应用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和引进技术、设备的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成果。

(二)微创新技术是指瞄准工程建设一线技术难点和管理难题,研发出技术先进、推广性强、适用范围广、经济社会效益明显的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成果。微创新技术应聚焦施工技术、施工装备、建筑材料、智能建造、建筑工业化、低碳技术、大数据与项目管理方向。

(三)高推广价值专利是指新的技术方案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较高的推广价值,能快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按附件1~附件6要求提供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分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纸质材料寄送至省建筑业协会,电子材料(其中附件1~附件3、附件5为word格式,附件4、附件6为扫描件)另发送至协会邮箱526033164@qq.com。

(二)申报专利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 在2024年10月31日前(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及海外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2. 专利权有效,且无法律纠纷;

3. 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申报;

(三)每类成果每家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5项,申报日期截止至2024年11月22日。

三、成果评定

协会组织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定,设一等成果、二等成果、三等成果三个等级。各等级成果的数量,根据各类申报成果的数量和质量而定。

四、其它

(一)本活动在会员中开展,不收取任何费用,会员企业自愿报名;

(二)已参加省级及以上科技奖评选、科技成果类竞赛并获奖的成果不予评定;

(三)获奖成果由协会颁发荣誉证书,择优组织宣传和推广;

(四)获奖成果优先推荐参加全国性行业科技奖评选、科技成果类竞赛。

五、材料寄送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环南八村6幢福建省建筑业协会3楼科技创优部(邮编350013);收件人:张晟(手机18650002214)。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晟、黄裕生;联系电话:0591-87732869。



具体要求请跳转链接:http://www.fjcia.org/detail/716



福建省建筑业协会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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