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建协字[2017]12号
各会员单位:
感谢贵公司长期以来对我会工作的支持。根据《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章程》规定,缴交会费是每个会员单位应尽的义务。2017年度会费收取标准按2017年1月5日第五届理事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会费收取办法》执行,请各会员单位于2017年6月1日起开始缴交2017年度会费。
附件:《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会费收取办法》
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名单(2017年9月22日.xlsx
2017年5月25日
抄送: 市建设局、市民间组织管理局 共印4份 (存档2份)
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 2017年5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