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建筑〔2017〕3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实施办法》、《2017年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相关指标设置方案》等文件的规定和相关扶持政策,我局已完成2017年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现将信用综合评价等级为A级(绿色)和BB+级(蓝色)的企业名单进行公布(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公示及异议受理情况
2017年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自2017年4月12日至4月26日在我局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内,我局共收到6家企业提出的异议6份,经核实,其中5家企业提出的异议不符合相关规定,不予采纳,核实情况已反馈异议人;1家企业提出的异议符合相关规定,经核实,存在系统数据对接错误,予以采纳,重新计算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并对其信用评价等级进行更正。
二、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应用
(一)按照《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实施办法》的规定,各监管职能机构应当对不同监管类别的企业自2017年5月1日起实施差别化监管。
(二)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中,2017年5月1日起(含当日)发布招标公告的,招标人按照《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实施办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等规定,根据2017年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考量投标人企业信誉。
特此通知。
附件:2017年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部分结果
http://www.xmjs.gov.cn/xxgk/zxwj/201704/t20170428_1648745.htm
厦门市建设局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