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创建关键环节 确保创建实绩成效
——厦门市建设局开展文明创建工作几点体会
在厦门市委市政府坚强有力领导下,在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和市文明办的具体指导下,经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局文明创建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连续摘取了第三届、四届“全国文明单位”桂冠,去年10月又顺利通过了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初评验收。局系统涌现出了国家、省、市和局四级文明单位55个。精神文明的丰收,促进了建设事业的蓬勃发展。连年来,我局业务工作走在全省前列,综合评比名列全市前茅,受到了厦门市委、市政府和国家住建部、福建省建设厅的肯定和表彰。近年来,96名在职在编干部职工没有发生过严重违纪违法事件,正在意气风发地战斗在各自工作岗位上。要问我们为何能在强手如林的市直部门中脱颖而出,凭什么连续两届获取“全国文明单位”殊荣,并且很有希望夺取全国文明单位“三连冠”?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12个方面的体会和做法。
一、文明创建工作要落到实处取得成效,就必须领导重视摆在重要位置。我们始终坚持把文明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摆上党组重要议事日程。2016年,局党组先后2次专题研究文明创建工作,传达贯彻中央、省、市文明委和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市文明办关于文明创建工作指示精神。党组书记、局长林德志亲自参加研究部署创建工作,协调解决全局性问题;分管副局长魏晓荣不定期地与文明办一起分析形势,研究抓落实措施;其他局领导负责抓好分管业务处室的创建工作。领导率先垂范,起到了引领作用,带动了创建工作的全面推进。
二、文明创建工作要落到实处取得成效,就必须建章立制完善创建机制。我们十分重视文明创建工作机制建设。建立了局系统文明委,党组书记、局长兼主任,分管副局长兼常务副主任,其他局领导兼副主任,20个机关处室和8个局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兼委员。文明办挂靠在局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由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我们坚持把文明创建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列入局领导目标责任制;做到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在人员和经费很紧张的情况下,我们还安排一名同志专司创建工作,每年安排10万元工作经费。
三、文明创建工作要落到实处取得成效,就必须持续发力一届接一届干。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文明创建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长期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创建工作永远在路上。要保持荣誉,赢得领先位置,就必须持续发力,搞好接力赛。2009年以来,局党组班子成员进行了多次调整,“一把手”换了二任,分管文明创建工作的局领导和文明办领导也换了好几回,但我们始终做到无论班子如何交替,人员如何变动,都坚持一个方案管到底,一届接着一届干,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成效。
四、文明创建工作要落到实处取得成效,就必须动员人人参与全面覆盖。我们积极引导干部职工自觉投入文明创建工作,叫响“人人都是创建主体,处处都是创建场所”口号,要求全员参与,做到全面覆盖,决不让一个人掉队,也不允许漏掉一处场所。坚持把文明创建工作与“3.5学雷锋”、“12.5国际志愿者服务日”等活动结合起来,与厦门市文明委首创的“垃圾不落地”等“八不”活动结合起来,与服务“九八投洽会”、“海峡论坛”等大型活动结合起来,与开展文明窗口服务、扶贫帮困、文明礼仪活动结合起来,把文明创建工作融入日常工作生活中,实现创建工作常态化。
五、文明创建工作要落到实处取得成效,就必须以人为本践行核心价值观。我们始终坚持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文明创建工作的主线,通过道德讲坛、网络宣传、宣传看板和工地围挡等形式落细落小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干部职工心田里生根发芽,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文明素质和精气神。如今,服务人民、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干一行、爱一行的敬业精神,锐意进取、自强不息的创新精神,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创业精神正在局机关形成,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
六、文明创建工作要落到实处取得成效,就必须以问题为导向补齐短板。我们在工作中深刻体会到文明创建工作的过程,就是一个不断扬长避短、固强补弱的过程。腐败和失信是建筑领域易发多发的问题,更是文明创建过程中的“拦路虎”。因此,我们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紧盯薄弱环节,下功夫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完善规章制度的同时,还注重行业诚信建设,建立建筑市场信用监管系统。利用各种时机和场合对机关干部职工进行遵纪守法教育,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务求把一些影响文明创建工作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死守文明创建工作“一票否决”的底线。
七、文明创建工作要落到实处取得成效,就必须紧贴实际围绕中心任务。我们深知文明创建工作的生命力,就在于紧贴实际情况和中心任务。近年来,我们始终围绕中心任务和业务工作开展创建活动,一是受理投诉件32件,帮助清欠农民工工资933万元;二是实行文明施工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管警示和约谈制度,确保建筑工地文明和安全;三是全力以赴投入抗击“莫兰蒂”台风,组织动员70多家企业上人次,共清理21条道路,清理垃圾1000多车;四是做好建筑围挡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得到中央文明办调研组肯定。
八、文明创建工作要落到实处取得成效,就必须创新形式不断丰富内容。在创建工作中,我们注重紧跟形势,不断赋予创建新内容,增强创建工作吸引力和干部职工获得感。在局系统建立了12支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发布正能量信息近两万条;结合马拉松等大型活动,组织上1000人次参与服务保障;积极参与“扶贫济困、情暖厦门”等公益活动,动员干部职工为灾区困难群众捐款60多万元,义务献血近万毫升;积极开展“城乡共建”“军民共建”活动,定点帮扶翔安区乌山村三户困难家庭,每年每户帮扶3500元。组织观看《现代礼仪》教育片,开展社会公德教育,规范言行举止。广泛开展“八不”行为规范活动,提高文明素养。组织干部职工参观厦门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筑牢防腐拒变思想防线。
九、文明创建工作要落到实处取得成效,就必须树立典型营造争先氛围。我们坚信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近年来,我们在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中,始终坚持用典型引路,做到学有榜样,干有标准。每年年初局文明办都要召开局系统文明创建工作会议,总结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用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引领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据统计,2009—2016年局系统受表彰的文明单位有186个次,先进个人有408人次。2016年,局系统就有54个先进单位和56名先进个人受表彰。
十、文明创建工作要落到实处取得成效,就必须加强管理不断优胜劣汰。我们十分重视对文明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培养教育和管理工作。一是实行严格的审查制度。结合年终总结,局文明办会同工程建设管理处、建筑业处和驻局纪检监察室对文明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审查,一经发现有严重违纪或违法情况的,一律取消评选和先进资格。二是不定期地开展检查工作。重点督导各文明单位在承担省市重点建设项目过程中,是否做到了文明施工,能否兑现合同承诺,有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责成相关单位立即改正,并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对文明单位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2016年,我们按标准和要求新增加了18家文明单位,取消了2家文明单位。
十一、文明创建工作要落到实处取得成效,就必须争取上级支持通联顺畅。我们认识到文明创建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紧跟形势发展和任务的变化。长期以来,我们在认真扎实地做好基础工作的同时,还十分重视加强与上级领导机关的联系,争取上级业务部门的支持和帮助,做到第一时间汇报请示工作,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创建工作动态,第一时间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第一时间反馈文明创建工作情况,避免了走弯路,减少了重复劳动,提高了工作效率,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十二、文明创建工作要落到实处取得成效,就必须加大投入美化工作环境。我们在注重抓好道德素质提升和规章制度落实的同时,还十分重视加强硬件设施和活动场所的建设,努力做到两手抓软件硬件一起上。在局机关办公场所十分紧张的情况下,通过整合,建立了机关干部职工文体活动室,添置了跑步机和乒乓球桌等文体活动器材,供大家课余时间锻炼。建立了图书室和道德讲堂,定期请专家讲授国学和科技知识。局机关基本做到了活动有场所,办公环境美化,楼道整洁干净。
厦门市建设局
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