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建工〔2016〕171号
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各施工、监理、建设单位:
为了进一步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市安委办《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企业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厦安办【2016】129号),我局制定了《厦门市建筑企业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落实工作。
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要督促辖区内建筑企业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为当前各项专项整治工作、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风险分级辨识管控等各项工作的根本和基础,有机结合,统筹推进,加快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附件:厦门市建筑企业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指导意见
厦门市建设局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