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市场秩序,有效揭制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的特点,经商省发改委,对投标人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雷同认定及处理事项提出的指导意见【闽建筑〔2018〕29号】文转发给各会员单位,望各会员单位组织员工认真学习。
闽建筑〔2018〕29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施工招标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雷同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pdf
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