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建协字(2015)025号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14〕38号}和《民政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加强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财务管理的通知》{民发〔2014〕259号}等文件精神,建设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第三届委员会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业委员会第三届委员会分别提出终止的报告和负责人离任审计报告;建筑劳务分会第二届理事会和中小建筑企业专业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也分别提出终止的报告。2015年12月22日召开了协会第五届第一次常务理事会,对以上四个分支机构提交的报告进行审议,投票表决,一致通过:
1、注销“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建设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
2、注销“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业委员会”;
3、注销“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建筑劳务分会”;
4、注销“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中小建筑企业专业委员会”。
上述四个分支机构的资产纳入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统一管理;涉及的债权债务由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承担。
上述四个分支机构的注销手续由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并向厦门市建设局报备。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