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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厦门市建设局关于指导服务房建市政工程安全有序复工的通知

发文时间:[2021-10-09]  浏览次数: 2913

厦建工〔2021〕76号

各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助力企业纾困减负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规〔2021〕7号)文件精神,为指导服务房建市政工程疫情后安全有序复工,确保复工阶段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受控,切实为项目有序复工提供安全保障,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各方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及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强化措施。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安全生产”,把建设工程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放到心里、抓在手上、扛在肩上。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各区建设局要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属地街道、社区强化网格化疫情防控管理,牢牢压实属地责任,加强有序复工指导服务。

  (二)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要突出建设行业监管重点,创新监管方式,强化监管力度,压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深入项目一线开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指导服务工作。

  (三)落实项目主体责任。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单位要牢牢压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持续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做好日常疫情防控和有序复工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二、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服务指导

  (一)成立服务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服务、指导,我局成立有序复工安全生产服务小组,服务小组适时进行督导,成员具体如下:

   组     长:苏青云 市建设局党组成员、总建筑师

   成       员:黄    山  市建设局工程处处长

                    蔡森林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站长

                    方   青 市建设局工程处副处长

                    陈隽峰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副站长

                    姚永黎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副站长

  (二)设立10个服务小分队

  服务小组下设10个服务小分队,成员从市质安站相关监督科室抽调组成,根据实际情况,可邀请相关行业专家参与,深入一线指导服务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促进项目安全有序恢复生产。各小分队名单如下:

   第一小分队   队长:黄雄平

     第二小分队   队长:黄  胜

   第三小分队   队长:陈文锋

   第四小分队   队长:陈春明

   第五小分队   队长:沈鹏程

   第六小分队   队长:林琪超

   第七小分队   队长:黄芗萍

   第八小分队   队长:郭  军

   第九小分队  队长:许建清

   第十小分队  队长:谢国栋

   联络员:李勇奇、林尧清

  各区建设局可参照成立服务小组,指导服务区管工程安全有序复工。

  三、筑牢安全屏障,助力有序复工

  从往年情况看,项目复工阶段是事故多发易发阶段,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项目指导服务,“监、帮、促”并举,为项目有序复工筑牢安全屏障。

  (一)落实复工保障措施。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组织“轻骑兵”服务小分队,指导责任主体单位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对复工前施工现场重要环节、重点部位进行全面彻底检查,重点指导服务各类脚手架、起重设备等安全使用情况,以及危大工程、临时用电、消防等安全管理情况,彻底消除安全生产隐患。要防止因疫情推迟复工后的不合理赶工期、抢进度现象,严防超定员、超强度加班带来的安全风险,严防高浓度酒精等消毒制剂以及易燃易爆品诱发火灾。

  (二)开展隐患自查自纠。指导督促各建设工程相关责任主体深入贯彻近期全国、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进行科学研判,积极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强化生产安全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守住安全底线,务必做到隐患排查全覆盖。

  (三)加强重大危险源管控。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指导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单位认真做好人员安全技术交底和教育培训,确保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不得以疫情期间人员不足等理由任由无证人员随意操作。指导督促企业加强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脚手架、高处作业、临边防护、临时用电等施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以及对疫情防控、施工消防安全、工地危险化学品、有限空间作业和复杂地质条件下的隧道、桥梁等市政工程、轨道交通工程进行安全检查指导,指导督促企业发现问题、抓好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停工整顿。

  (四)强化应急值班值守。各单位要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科学安排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力量,畅通信息通联渠道,落实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对接联系,完善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迅即、有效处置。

  四、加大宣传教育,落实全员培训

  各区建设局和市质安站要指导督促企业强化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和培训工作,引导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一线员工树牢安全意识,为项目有序复工夯实安全基础。

  (一)普及安全知识。指导督促企业加强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通过印发公开信、宣传页、群发短信、微信、在建筑工地及办公场所设置宣传栏等方式,确保员工掌握正确的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措施。

  (二)落实全员培训。指导督促企业组织全体员工尤其是新进员工、特种作业人员、高危岗位人员等,开展安全知识学习培训,作业前进行安全交底。受疫情影响,部分项目的重点岗位人员不能按时到位,不得安排其他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顶岗。

  (三)强化警示激励。指导督促企业深刻吸取各类事故教训,学习优秀企业典型事迹,激发企业积极落实主体责任,通过企业安全生产带动全社会安全稳定。

  厦门市建设局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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