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建筑〔2016〕144号
各建设、代建、监理单位,各建筑业企业,各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我市建设领域大多数企业能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防止农民工工资拖欠行为的发生,但仍有少数企业因管理不善引起劳资纠纷,部分项目发生了群体性讨薪事件。现将枋湖社区发展中心(一期)等4个工程项目发生群体性讨薪事件的有关情况予以通报(详见附件)。目前相关监管部门正在抓紧开展调查工作,对有关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予以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符合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情形的将列入“黑名单”管理。
希望各建设(代建)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落实工作职责,履行工资支付和相关责任;全面推进“无欠薪项目部”创建工作,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
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等建筑业企业要引以为戒,加强劳务用工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防止类似事件发生;共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特此通报。
附件:枋湖社区发展中心(一期)等4个项目群体性讨薪事件有关情况
厦门市建设局
2016年12月8日